0601~0604_BL展

安迪如何穿上他的沃荷:普普教皇的哲學絮語

The Philosophy of Andy Warhol (From A to B & Back Again)

歌林Kolin 定時涼風大廈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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涼夏舒適節能提升冷扇效果!

  • 分類:
    中文書藝術設計藝術/美學藝術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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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 安迪.沃荷 追蹤 ? 追蹤作者後,您會在第一時間收到作者新書通知。
  • 譯者:張家福
  • 出版社: 網路與書 追蹤 ? 追蹤出版社後,您會在第一時間收到出版社新書通知。
  • 出版日:2017/03/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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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簡介

「我覺得現實生活才是假的。」

安迪.沃荷的複製與貼上哲學

 

在這本語錄式的自傳裡,A(安迪)喃喃絮語還有與他的B(朋友)們高談闊論不同話題,或小題大作或大題小作,坦誠地表達他對愛、美、性、工作、時間、死亡、經濟學、氣氛、成功、藝術、名氣、內褲、真實與虛無等等等的看法,言語流露他的尖酸幽默、糾結又神經質。
這位普普教皇已然去世三十年,但他對流行文化洞見觀瞻,使得他的哲學超越時空,在現今網路媒體與物質消費的年代仍然鮮活、適切。

 

【沃荷跨時空語錄】
 

A說愛
我第一次買電視之後,便不再執著於與人親近。〉〉〉〉宅男

 

A說美
各種瑕疵全部刪除,它們並不屬於你想畫的那幅美圖。〉〉〉〉美圖秀秀

 

A說性
幻想的愛勝過現實的愛,不做愛最令人興奮。而最令人把持不住的引力,就是明明相吸,卻永遠不得碰頭的兩極。〉〉〉〉Cybersex

 

A說氣氛
也許到時候會有派對的實況轉播,任何人想要身歷其境,只要靠全息攝影就能達成,在家也能舉辦3D宴會,假裝自己人就在現場和大家一起出席,甚至可以自己租一個派對,安排自己坐在名人旁邊,想要哪個名人就安排哪個名人。〉〉〉〉虛擬實境

 

A說名
要是我也可以光靠對方的節目就完全摸透一個人,那就太棒了,如此一來我就可以洞悉他們的人生出了什麼問題〉〉〉〉真人秀

 

A說刺刺的感覺
我把大部分的時間都拿來和這個B或那個B講電話。我把這個行為,叫作「查勤」。因為我很想知道這些B們從前一天早上開始所做的每件事,我問他們去了哪些我沒去的地方,見了哪些我沒見到的人。〉〉〉〉臉書News Feed

名人推薦

尖銳、精準,沃荷一如往常開誠佈公,讀來育教又娛樂!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──楚門.柯波帝(Truman Capote)

編輯推薦


沃荷沃荷沃荷沃荷:他的無窮迴圈就是我們的娛樂
文/Beatniks(網路與書主編)

網路上有一段幾分鐘的影片,是安迪.荷沃坐在餐桌前,他打開放在桌上一個漢堡王的紙袋,從裡面拿出一個漢堡,再把亨氏番茄醬倒在包裝紙上,然後他開始一口一口地吃著漢堡,慢慢地咀嚼。他偶而會看一下鏡頭,或用紙巾擦嘴,再把漢堡沾一下番茄醬。吃完後他整理乾淨餐桌,便盯著餐桌或鏡頭(我期待他打嗝,但沒有)。最後他終於開口說話了!「我的名字是安迪.沃荷,呃,我剛剛吃完一個漢堡。」接著鏡頭外有一把男聲(導演)說:「漢堡.紐約」。影片結束。

一九六○年代沃荷自己也拍了許多這類不知所云,沒有故事情節的電影,比較經典的是《睡》,拍一個男人睡覺,整整五個小時又二十分鐘。這部電影在戲院放映時,當某個觀眾知道影片內容後想要離開,結果電影發行商拿出一段繩子,把觀眾綁在椅子上。沃荷說:「他該綁的人是我,因為我自己看了幾分鐘後便起身離開。」(書裡還有不少讓人想要向沃荷翻白眼的地方)。他拍《睡》的原因,是因為六○年代睡眠變得「過時」了,當時的年輕人有太多事情想做,又或者嗑了藥太興奮,大家都覺得不用睡覺,甚至匪夷所思的說:﹁我快要到達第九天了,真是太棒了!﹂。所以他決定趕緊拍一部睡覺的電影。

沃荷著迷於真實與複製,而成為他普普畫作最為人熟知的表現手法。這種不斷複製跟他的電影一樣呈現出虛無感,也因此被批評為虛假、膚淺,對此他自己也從不否認甚至樂於承認。比起原創,他更喜歡「改作」因為「比較容易」。我不禁去想,到底安迪是不是故弄玄虛、有什麼深層意義是他想要表達的嗎?還是真的如他自己所說:「我喜歡無聊的東西」?

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,他的創作是時代的產物,是六○年代美國普羅大眾生活的一面鏡子,反映社會的消費行為和與之配合的大量生產模式,他甚至把自己的工室作取名為「工廠」。沃荷認為這種廉價、隨處可見、同一個模子的文化正是「美國偉大的地方,在於它開啟了一項傳統,而在這項傳統裡,最有錢和最窮的消費者,能買到的東西基本上沒兩樣??所有的可樂喝起來都一樣。所有的可樂喝起來都好喝。這件事伊麗莎白.泰勒知道、美國總統知道、路邊流浪漢知道,你也知道。」

《普普就是一切都很好》,書名靈感來自沃荷在書中提到義大利教宗到訪紐約市,只有短短一天的行程超級緊湊,有若現在韓星旋風式到訪般受到大量粉絲和媒體緊追著。當記者問教宗最喜歡紐約市的什麼時,他答道:Tutti buoni︵一切都很好︶,沃荷認為這正是普普藝術的哲學。這種什麼都好的態度,也是嬰兒潮年輕人給我的感覺,音樂、時裝、電影,他們什麼都躍躍一試、打破常規。

如果說由沃荷談普普文化的《普普就是一切都很好》,可類比成上帝撰寫人類歷史,那麼《安迪如何穿上他的沃荷》中的沃荷便是個先知,描繪出他去世後才出現的網路文化特質。他對人際關係、名氣、藝術等等的詮釋,仍然可與現世代無縫接軌。如果沃荷能活到現在,肯定是手機不離身,不斷打卡更新臉書PO文、玩自拍??最後奉上編輯的良心忠告:小心本書第十四章!

作者

Andy Warhol(安迪.沃荷)一九二八~八七

 

畫家及平面藝術家,六○年代初以「康寶濃湯罐頭」、「夢露」等絹印畫作轟動了當時的藝術界。他也製作了大量的電影作品,包括《雀爾西女郎》、《帝國》等。六○年代中至七○年代早期,他的「工廠」工作室成為一眾年輕音樂人、藝術家、社交名流的聚集地,並有如超級明星般被媒體所追捧報導。一九六八年遭到激進的女權分子槍擊,此事影響了他日後的人生與創作。沃荷於一九八七年逝世於紐約。

著作有:a, A Novel (1968)、The Philosophy of Andy Warhol (From A to B & Back Again) (1975)、POPism: The Warhol Sixties (1980)和The Andy Warhol Diaries (1989)

譯者

張家福

 

一九八八年生,用嘴巴也用筆翻譯。

目錄

前言
 
1) 愛(青春期)
 捷克斯洛伐克男孩的成長歷程。暑期打工。感覺被冷落。有難同享。會傳染的疑難雜症。我自己的疑難雜症。室友。騙我會打電話給我的心理醫生。我的第一台電視。我的第一個據點。我的第一顆巨星。我的第一卷錄音帶。
 
2)愛(壯年)
我最愛的六○年代女孩的興起與殞落。
 
3)愛(老年)
人生四十才看清。我的完美嬌妻。電話上的夢幻女郎。嫉妒。微光與幻鏡。性愛與懷舊。變裝皇后。戀愛很難但做愛更難。性冷感。
 
4) 美
自畫像。甩不掉的外貌問題。甩得掉的外貌問題與甩掉的方法。乾淨之美。素樸之美。維持外貌之美。單調之美。
 
5)名
光環。電視魔力。錯的人演對的角色。粉絲與瘋子。伊麗莎白.泰勒。
 
6)工作
藝術作為一種商業vs. 商業作為一種藝術。我的早期電影作品。我為什麼愛廚餘。活著好辛苦。做愛好辛苦。如何雙眼直視傭人。糖果滿屋。
 
7)時間
手上的時間。時間當中的時間。排隊。街上時光。機上時光。消失的化學物質。我為什麼扮醜。赴約的藝術。伊麗莎白.泰勒。
 
8) 死亡
死亡的一切。
 
9) 經濟學
羅斯柴爾德的故事。二十四小時藥妝店。買朋友。桌上型支票簿。一分錢、一分錢、一分錢。吉娜.露露布麗姬達的一分錢。
 
10)氣氛
「空」間。藝術作為垃圾。畢卡索的四千名作。我的著色技巧。我的藝術末路。我的藝術重生。香水空間。鄉間的美好生活並不適合我。在曼哈頓連樹都比較努力。美好的樸素的美式午餐快餐店。安迪自助餐。
 
11)成功
階梯上的眾星。為什麼人人至少都要有一個髮型師。小蝦(肖像)。烏蘇拉.安德絲。伊麗莎白.泰勒。
 
12) 藝術
大獎賽。新藝術。切臘腸。光鮮亮麗的風險。別碰我。冷掉的魚。
 
13) 頭銜
美式居家整理術。
 
14) 刺刺的
美式居家整理術。
 
15) 內褲魔力
禮拜六花光靈感後的購物之旅。

序/導讀

前言:

 

〈B與我:安迪如何穿上他的沃荷〉

 

醒來後我撥了電話給B。

B是誰? 誰能幫我殺時間誰就是B。

誰都可能是B,但我卻誰也不是。這是B與我的對話。

我需要B,因為我除了睡覺是一個人,其他時候都無法獨處,可是我卻又和誰都處不來。

每次醒來我都打給B。

「嗨。」

「A嗎?等等,我先關電視再撒泡尿,你等我。我昨天吞了點利尿劑,現在每十五分鐘就跑一次廁所。」

我等 B 撒完尿。

「說吧,」她終於回來了。「我剛起床,嘴巴好乾。」

「我每天早上睜開雙眼,心裡只想著:這日子有完沒完。」

「我醒來是為了尿尿。」

「我這個人不睡回籠覺的,」我說。「因為回籠覺似乎是個危險的習慣。人一整天的生活就像播不停的電視,只要一開播就不會中斷,所以我也一樣。等到一整天結束,我就是一部專為電視而拍的電影 。」

「我打從起床的那一 分鐘起,就開始看電視,」B說。「先看 N B C 藍網,再隨便轉台。我用不一樣的顏色看背景,看怎麼樣最能襯托電視裡人物的膚色。我還背了幾句芭芭拉.華特斯的台詞,到時候等你節目開成了,我當來賓的時候就能派上用場啦。」

B 所說的正是我這輩子最想達成卻還沒有實現的目標—— 開一齣自己的電視節目。節目要是開成了,我要把它叫作《一點也不特別》(Nothing Special)。

「我每天早上醒來,」她說,「就盯著壁紙的紋路看,灰色的壁紙上有花,花的周邊有黑點,然後我就想:這是不是比爾.布萊斯的壁紙呢?他的壁紙就像他的畫一樣有名。欸我告訴你,你今天啊,就去把紐約最好的抽屜襯紙找出來,然後做成文件夾,或者先拓成布料,再去找椅墊師傅做成沙發,然後把椅墊的鈕扣都打在有花的地方,最後再放上幾顆枕頭做裝飾。我告訴你,椅子比起畫布,可以發揮的空間大多了!」

「我那天一時驚惶失措買來的四十磅重的一袋米,現在還放在我床邊,」我說。

「我那袋也是,但我可是買了八十磅噢!而且那包購物袋的顏色和我的窗簾一點也不搭,搞得我快發瘋了!」

「我枕頭髒了。」

「是不是你半夜頭腳顛倒的時候月經來了。」B說。

「我先去把翅膀拿下來。」我總共有五個翅膀,雙眼下方各一個、嘴角兩邊各一個,額頭上再貼一個。

「你剛說什麼呀?」

「我說我要先把翅膀拆下來。」

B這是故意尋我翅膀開心嗎?「每天都是新的一天,」我說。「因為前一天發生的事我全都記不得。所以,我對我的翅膀心懷感謝。」

「我的老天爺,」她嘆了口氣。「每天本來就是新的一天啊。明天沒那麼重要,昨天也沒那麼重要,我的心裡就只有今天,而我每想到『今天』,第一件事就是想要怎麼省錢。我躺在床上,如果想和誰講電話就等那個人自己打來,省點電話費。」

「我一醒來就跳下床,移過來又動過去,一下踮著腳,一下跳著步,使盡招數就是怕踩到像地雷一樣滿地都是的櫻桃巧克力。不過每次都還是踩到,然後巧克力的觸感就會從腳底傳來⋯⋯」

「我聽不到啦,你說什麼?」

「我說,我發現我其實滿喜歡這種感覺。」

「我一起床就踮腳踏步,生怕一大清早就吵醒家裡的客人,怎麼知道還是一腳踩中了櫻桃巧克力,那滑溜溜的觸感真討厭,不禁讓我想起塗蜂蜜的時候,刀子每次沾得全部都是,滴來滴去,地毯都弄髒啦。你也知道蜂蜜多會滴,根本就應該裝在擠番茄醬的軟罐子裡才對—— 就是汽車餐廳裡常看到的那種罐子。」

「事到如今,腳趾間卡了顆櫻桃巧克力,搞得我既不能動、也不能踮腳尖、又不能跳步,要去廁所只好用爬的,先接近水槽,再慢慢靠著槽邊,用雙手把自己撐起來。」

「我跟你不一樣,」B說。「要是我腳趾卡了顆櫻桃巧克力,我會擺出瑜伽姿勢,把腳伸到嘴邊,先把剩下的櫻桃巧克力舔光光,然後再單腳跳去廁所,以免得沾得滿地都是。等到進了廁所,再把腿抬上水槽洗乾淨 。」

「我要是照鏡子,肯定什麼也照不到。大家都說我是面鏡子,鏡子照鏡子,哪裡照得出東西?」

「我照鏡子的時候,只知道鏡中的我,和別人看到的我不一樣 。」

「怎麼說呢,B?」

「因為我看自己的時候,是用我想要看自己的方式在看。我會專門為鏡前的自己擺出特定的表情,而不會擺出平常別人看我擺的表情,比如我才不會扭著嘴說:『錢?』」

「噢B,拜託,別又提錢了。」B這傢伙很有錢,所以只想著錢。

「有些評論家說我就是『虛無』的化身,想必這對我已經很低落的主觀存在感,一點幫助也沒有。但我後來心想,存在本來就是虛無,心裡也就舒坦了。不過明明站在鏡子前,鏡子裡卻什麼人什麼東西也沒有,這整件事還是讓我非常著迷。」

「我照鏡子的時候則是不停地想, 」B說,「怎麼可能啊?我這個人到底憑什麼曝光這麼多,到底憑什麼全世界最有名?看看我,我到底憑什麼啊!」

「其實每天照鏡子,我還是有看到東西 ──新冒的痘痘。有時候右上臉頰那顆才剛消,馬上在左下臉頰或者下巴緣、耳朵邊、鼻中央、眉毛裡或者眉心處就又冒一顆。我常覺得它們根本就是同一顆痘痘在我臉上玩大風吹。」我沒有騙你,要是有人問我:「請問您有什麼困擾呢?」我大概得回答:「皮膚不好。」

「臉上如果長了痘痘,我就拿嬌生棉球沾嬌生消毒酒精來搽,那個味道很好聞,很乾淨,很冷。等酒精乾的時候,我什麼也不想,讓大腦裡什麼東西也『沒有』,我想著『沒有東西』總是流行、總是品味良好。『沒有東西』很完美,畢竟啊,B,沒有任何事物是『沒有』的相反。」

「我可沒辦法什麼也不想,」B說,「就算睡覺的時候也沒辦法。我昨天晚上做了個很糟糕的夢,我的意思是最可怕的噩夢。我夢見我在某個地方參加聚會,雖然早訂好了回家的機票,卻沒人要載我去機場,所有人只想把我帶到一棟房子看慈善畫展,我只好跟著爬上樓把每幅畫都看一遍,但走在我前面的男人卻不斷對我說:『快回頭!那幅畫你還沒看過!』我只好說:『好的,先生!』 那是一道旋轉樓梯,彎出弧度的牆壁從地板到天花板全都漆成了黃色。那男人又說:『喏,就是那幅。』我則回他:『噢。』接著,我和另一名身穿灰西裝、手提公事包的男人離開,可是下樓之後,他卻在停車收費桿裡又投了十五分錢,而且他的車不是車,而是一張沙發。我一看,馬上就知道跟著他哪裡也去不了,趕快試著把路上的救護車攔下來,派對只好下次再去了。這時候,另一個男人又把我抓回去看畫,他說:『你還沒看完呢。』我說:『我全看過了。』他說:『但你還沒看到樓下那個男的剛剛幫他的車投十五分錢。』我說:『哈,那不是他的車,是他的沙發。我搭沙發是要怎麼去機場啊?』男人說:『你沒看到他從口袋裡拿出黑色的筆記本,然後在上頭寫下十五分錢嗎?他說這是他參加過耗時最久的聚會,他說他投錢是在減稅、是藝術創作,那就是他的作品,他的作品就是幫自己的沙發投十五分錢的停車費。』然後我就發現,我根本沒錢買機票—— 這張票我來來回回一共取消又訂了四次。最後我跑到海邊的木瓦屋撿貝殼,我想試試看能不能把自己塞進破掉的貝殼裡,所以我就開始塞,我告訴你啊A,我真的塞過了,我把頭頂和髮夾都塞進去,一綹頭髮和髮夾都成功塞進去了。最後,我又回到了剛才的聚會,我對大家說:『麻煩幫這位先生的沙發裝副螺旋槳,這樣我才能去機場 。』」

B 肯定有心事,不然怎麼會做這種夢?

「我昨晚也做了可怕的噩夢,」我說。「我被帶到一家診所參加慈善活動,主角是一群臉部嚴重傷殘的怪物—— 一出生就沒有鼻子,以及因為沒有五官所以得在臉上掛塑膠片的人。診所負責人不斷替我解說這群人的習性和面臨的問題,而我就站在原地,雖然一心希望這一切趕快結束,但還是得乖乖待在原地。這時候我醒了,醒來之後我心裡只想著:『拜託讓我想想別的事吧!我現在就翻個身,快想點別的事情吧,什麼都好!』我翻身再次進入夢鄉,結果又是一樣的夢境,真可怕。

「關鍵呢B,就在於什麼也別想,讓大腦裡什麼東西也『沒有』,因為『沒有東西』很刺激、『沒有東西』很性感、『沒有東西』不令人尷尬。我只有在排隊等著參加派對的時候,為了趕快入場,才會放下一心虛無,認真當個大人物。」

「可是五場派對裡,通常三場都無聊得要命,所以我總是先把車準備好,如果派對令人失望,我就先走為快。」

我大可以告訴她,如果有些事讓你失望,那這件事必定不會是空的、不會是「沒有東西」,因為「沒有東西」不會讓人失望。

「等酒精揮發了,」我說,「我就接著搽皮膚色的痘痘藥,不過雖然說是皮膚色,除了我自己之外,我倒沒看過誰的皮膚是這種顏色。」

「我搽藥都用棉花棒,」B說。「每次耳朵裡塞棉花棒的時候,我就興奮得不得了,我超愛挖耳朵,要是挖到耳屎可就更嗨了 。」

「O K,B,O K。反正現在呢,痘痘已經遮起來了嘛,但是我是不是隱藏好了呢?我必須在鏡子裡找答案 。嗯都在,全

試閱

1愛(青春期)

在我生命的某個階段,就在五○年代末期,我開始發現身邊朋友所面臨的許多問題,竟然也都跑到了我身上。當時有人無可救藥地愛上有夫之婦,有人向我坦承喜歡同性,而我非常欣賞的一個女人,則是出現嚴重精神分裂的徵兆。在那之前,大概是因為我從未把任何問題給確切定義出來,我從來不覺得自己有問題;可是在那之後,我卻發現身邊朋友所遇上的疑難雜症,竟然像細菌般一個又一個傳染到我身上來。

我於是決定去看心理醫師(當時我認識好多人都在看心理醫師)。我的想法是—— 如果我真有什麼問題,也應該想辦法先好好定義出來—— 而不是寄生在朋友的問題裡打轉。

我小時候曾歷經三次精神崩潰,每次都間隔一年,分別發生在八歲、九歲和十歲的時候。這三次發病—— 風濕性舞蹈病—— 都是在暑假第一天,年幼的我不曉得這是怎麼一回事,只知道我抱著查理.麥卡錫(Charlie McCarthy)人偶躺在床上,在電台廣播中度過整個夏天。床單上枕頭下,全是還沒剪下來的剪紙人偶。

我爸爸那時候經常到煤礦場出差,所以我很少見到他。我媽則會用濃濃的捷克腔英語,努力讀故事書給我聽,每回她讀完《迪克.崔西》,我總會說「媽媽謝謝」,可是其實她念的內容,我一個字也沒聽懂。我還記得我有一本著色簿,每畫完一頁,我媽就會給我一條賀喜(Hershey’s)巧克力。

回想高中時期,我真的只記得那時候住在賓州的麥基斯港(McKeesport),每天上學都得走上好長一段路,途中還會經過捷克貧民窟,那些老祖母在沿路的曬衣繩上,掛著一件又一件的連身工作服 。我在學校雖然並不特別受人歡迎,但身邊還是有幾個好朋友。那時候我沒什麼好朋友,但我並不想這樣,每次看到其他同學互相傾訴心聲,總會覺得自己好像被冷落了。我想,大概就是因為我不是那種別人會想要談心的類型,所以總是沒人找我傾訴。那時候我和同學們每天都會經過一座橋,橋下全是用過的保險套。我說出心裡的疑惑,問大家橋些那些是什麼東西,同學就只是笑。某年夏天,我在百貨公司找了份工作,替一位叫沃莫(Vollmer)的先生讀《時尚》(Vogue)和《哈潑時尚》(Harper’s Bazaar) ,以及其他來自歐洲的時尚雜誌,幫忙尋找「靈感」。他當時每小時雖然付我五十分錢,但我卻不記得曾經替他找到過什麼新想法。我因為沃莫是紐約人而相當崇拜他,對當時的我來說,來自紐約可是一件不得了的事,但我當時倒也沒有因此想要去紐約闖闖的念頭就是了。

十八歲那年,我朋友把我裝進克羅格超市(Kroger)的購物袋,拎著我上紐約。那時候我還是希望可以和人親近一點,一心想著要和室友當好朋友,彼此互相傾訴心聲,但最後卻總是發現他們不想要朋友,只想多找個人分攤租金。有一陣子我和十七個人分租公寓,住在曼哈頓大道和一○三街路口的地下室,但十七個人裡,竟然沒有一個人願意和我分享生活困境。這十七個也全都是搞創意的小孩,所以我們的公寓多少也有點像藝術公社,照理說搞藝術的人問題應該不少才對,但卻從來沒有人找我傾訴。不過老實講,我那時候的工時很長,所以就算有人願意對我訴說,我搞不好也沒時間聽。無論如何,我還是因為沒有談心朋友,覺得自己孤零零的,有點受傷。

當時我白天四處找工作,晚上則是回家畫圖,畫賀卡、畫水彩,偶爾再到咖啡館看詩歌朗誦,這就是我五○年代的生活。

當時除了漫漫無盡的工時以外,那段日子裡我記得最清楚的就是蟑螂。我前前後後在紐約住了不少間公寓,但每一間蟑螂都好多。有一次我到《哈潑時尚》找當時的主編凱美爾.史諾(Carmel Snow)面試,結果一拉開作品集的拉鍊,裡頭就爬出一隻蟑螂,沿著桌腳窸窣而去。當下的那種羞恥感,我還真是永遠也忘不了。史諾應該是看我好可憐,也就答應僱用我。我有過好多室友。現在我在紐約要是晚上出門約會,都還是會撞見老室友,而這些老室友看見我的約會對象,自我介紹起來也總是那一句:「我是安迪以前的室友。」我臉色頓時發白──當然我已經夠白了。等到一而再再而三在路上遇見老室友,我的那些約會對象也就開始納悶,明明我在他們心中就是個獨行俠,怎麼可能和這麼多人同居過?當然,現在很多人都覺得我就是六○年代的派對常客,一登場少說就有六個「隨扈」在側,到底我怎麼敢宣稱自己是「獨行俠」?—— 且讓我來稍作解釋:我的人生當中有幾段日子是我覺得最合群也最想結交摯友的時期,只可惜不能如願,所以即使我當時看上去總是獨來獨往,說穿了我其實非常想要有朋友在身邊。直到某一天,我心想算了,不如一個人就好,反正別人的心聲也沒什麼好聽的,結果這麼一想,反而許許多多我根本見也沒見過的人,全都找上門來,開始對我傾訴我已經打定主意不去聽的事情。總而言之,我一下定決心開始孤獨的那一刻,我身邊也多了一群各位口中的「追隨者」。

不管是什麼東西,哪天你不要它了,那東西就會自己找上門。我發現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。

總之我開始覺得自己被朋友的問題傳染,所以我就在格林威治村(Greenwich Village)找了個心理醫師,把自己的一切都告訴他。我講了我這一生以來的大小事情,也告訴他我原本其實什麼毛病也沒有,但現在卻開始染上朋友的問題。他聽完只告訴我會再透過電話約診,到時候再進一步聊聊,可是後來我始終沒有接到那通電話。現在回想,那傢伙明明說要打給我卻沒打,真不專業。那天看完心理醫師之後,我在路上經過梅西百貨(Macy’s)順便逛了一下,殊不知等我走出來時,已經買了我人生第一台電視機。我把這台美國無線電公司(R C A)生產的十九吋黑白電視帶回當時位於東七十五街、恰好在高架地鐵底下的獨居公寓,心裡早就已經把心理醫師忘得一乾二淨。那台電視我從來不關,尤其是朋友打來談心的時候更是不關,因為電視讓我分心的程度,恰好能讓我不再被朋友的苦水與問題所影響。真是像魔法一樣呢。我當時租的公寓就在雪莉女郎酒吧(Shirley’s Pin-Up Bar)的樓上,當時一位叫作美寶.梅爾瑟(Mabel Mercer)的卡巴來(cabaret)爵士樂歌手常光顧這間店,有時還會上台演唱 〈你真可愛〉(You’re So Adorable)。買了電視之後,我的居住安排也起了全新變化。我住的那棟大樓是五層樓高的樓梯公寓,我原本租的是五樓,後來看二樓空了出來,也就一併租了下來,所以現在我家雖然有兩層樓,只是並不連在一起。自從買了電視之後,我就比較常待在有電視的那層樓了。

我決定當獨行俠之後的那些年,我的名聲越來越廣,朋友也越來越多。工作上我表現得還不錯,不只有了自己的工作室,底下還有幾個幫手,後來幾經輾轉, 這些人也就直接在我的工作室裡住下了。那陣子一切都鬆鬆散散的,很有彈性,工作室裡白天晚上都有人,朋友來看我的時候也帶著朋友一起來。工作室裡的留聲機總是放著歌劇女高音瑪麗亞.卡拉絲(Maria Callas)的曲子;房子裡好多鏡子,好多錫箔。

那時候我的普普藝術宣言已經開始, 所以工作很忙,還有很多畫布要繃,每天從早上十點一路忙到晚上十點,回家睡一覺,隔天再回工作室。結果每每早上一進門,前一晚的人都還在,而且精神還很好,一直與瑪麗亞和鏡子同在。

我正是在這個時期開始意識到一個人能有多瘋狂。比如,竟然有個年輕女孩就在工作室的電梯裡住了下來,一整個禮拜說什麼也不願意離開,直到大家拒絕再送可樂給她喝為止。我其實也搞不清楚這件事究竟代表了什麼,但既然工作室的租金是我付的,我想怎麼說這都算是我的事了,只是別問我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,我啊永遠也搞不清楚。

我的工作室位於第四十七街和第三大道上,地點相當好,總是可以看見前往聯合國總部抗議的人群。教宗當時也曾途經四十七街,往聖派翠克大教堂前進;赫魯雪夫(Khrushchev)訪美,也是打這裡經過。那是一條良好又寬敞的街道。這個時期,工作室已經開始有各界名人來訪,想窺探這裡夜以繼日的派對,像是傑克.凱魯亞克(Jack Kerouac)、艾倫.金斯堡(Allen Ginsberg)、彼得.方達(Peter Fonda)與丹尼斯.霍柏(Dennis Hopper)、巴尼特.紐曼(Barnett Newman)、茱蒂.嘉蘭(Judy Garland)、滾石樂團(the Rolling Stones)等等。另外地下絲絨(Velvet Underground)也開始在我工作室的某個角落練團,不久之後,我們就辦了一場跨媒材路演,還在一九六三年全國巡迴展出。感覺上,後來的一切似乎都在當時萌芽。反文化、次文化、普普運動、超級巨星、藥物、燈光、迪斯可──所有我們認為「年輕、入時」的事物,似乎都在當時萌芽。無論何時何地都有派對正在進行:要是在地下室找不到,那麼派對就一定是在屋頂上;要是地鐵裡沒有派對,那麼一定會有一個在巴士上;要是船上看不見,那麼派對就一定是辦在自由女神像裡。當時人們無時無刻不為出席派對而盛裝打扮。那時候整個下東城才正要褪去移民色彩,脫胎換骨成為潮流勝地,地下絲絨當時常在史丹利的家(Stanley’s the Dom)演出的歌曲也叫作〈為所有明日的派對〉(All Tomorrow’s Parties)—— 「明天派對這麼多,窮女孩該穿什麼才好呢⋯⋯」這曲子是妮可(Nico)唱的,由地下絲絨伴奏,我好喜歡。

那些時日,所有東西都是奢華的,要是沒錢,根本負擔不起像帕拉佛納妮亞(Paraphernalia)等精品店,或是像泰格.摩斯(Tiger Morse)那樣的設計師所設計的服飾。泰格的衣服其實都是她自己從S・克萊(S. Klein)百貨和梅西百貨買回來的兩塊錢洋裝改造而成。衣服買來後,她會先把上頭的緞帶和花飾拆掉,再拿到自己店裡賣,這一賣標價就成了四百元。泰格對飾品也很有一套,隨便從沃爾沃斯百貨(Woolworth’s)買個什麼東西,上頭再畫點碎花樣式,就能賣上五十塊錢。她總能分辨店裡的客人誰會真的掏出錢包,誰又只是隨便看看,而且出奇地準。我就曾經目睹她盯著一位穿得好看、長得也美的女士,結果一秒不到,她就和對方說:「真抱歉,店裡恐怕沒有適合你的東西呢。」她總是能一眼看穿客人。此外,只要是閃著光發著亮的東西她都買──第一位在衣服上放電池、發明電光裙子的人,就是泰格。

六○年代那時,所有人都對彼此充滿興趣,當然其中藥物也扮演了一定角色,無論是初登社交場合的上流名媛或是車夫、不管是女侍還是官人,所有人在忽然之間都眾生平等了。我有一個來自紐澤西州的朋友叫英格麗德,初踏入所謂的表演事業的她就給自己改了姓。她稱自己為英格麗德.超級巨星(Ingrid Superstar),我相當確定巨星這個詞就是她發明的,至少我常跟人說,誰要是能在英格麗德出名以前的報紙上找到「超級巨星」這個字,歡迎剪下來給我看。那時候,我們兩個參加的派對越多,她的巨星名號就越常見報,不出多久,「超級巨星」這個詞就開始在媒體上流行。我幾個禮拜前還接到英格麗德的電話,她現在在做縫紉活,但「超級巨星」這名字卻仍然是進行式,是不是相當了不起?

六○年代的時候,所有人都對彼此充滿興趣。

七○年代的時候,所有人拋棄了彼此。

六○年代是喧囂的。

七○年代是十分虛空。

我第一次買電視之後,便不再執著於與人親近。當時的我已經受到太多傷害,是只有在你太在乎的時候,才會受到傷害的那種程度。我想我當初的確是把人際關係看得太重了,在那段還沒有人聽過「普普藝術」、「地下電影」或者「巨星」的年代,我讓自己太過在乎。

就那樣在五○年代末期,我和我的電視陷入熱戀,而且這段感情一直持續到今天,直到現在我的臥房裡一次都還可以同時擺上多達四部電視機。然而我和電視只是熱戀而已,若是要說論及婚嫁的對象,還要到一九六四年才真正有譜。那一年,我買了人生第一台錄音機。我的老婆──或說我的錄音機──和我至今已經攜手走過十個年頭。很多人都不懂我平常說「我們」的時候,其實講的就是我和我那台錄音機。

買了錄音機以後,我所剩的感情生活也都跟著結束,但我其實樂見這樣的發展。因為自此之後,對我而言什麼事都不成問題了—— 因為任何問題都可以錄下來,而問題只要一錄下來,就不再是問題了。一個有趣的問題就是一個有趣的錄音。這個大家都知道,並且願意為了錄音而表演。到最後哪些人講的問題是真的,哪些人又只是為了錄音而誇大其辭,你都分辨不出了。更棒的是,他們真的出了問題、或者只是在演戲,就連當事人都傻傻分不清了。

我想,在六○年代的時候,人們都忘記了感情應有的樣子,而且我不認為自此之後他們可以想得起來。我想,人一旦從某個特定角度看過感情的樣子,你就再也不可能覺得感情是真的。這大概就是我所經歷的轉變。

我其實也不曉得自己能不能愛,但六○年代過去之後, 我再也不去想「愛」了 。

然而,我卻開始對某些人著迷。六○年代的時候,有一個人比所有人都更讓我著迷,而我所經歷的那種著迷,也許和某種類型的愛,確實非常相似。

詳細資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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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語言
    • 中文繁體
    • 裝訂
    • 紙本平裝
    • ISBN
    • 9789866841859
    • 分級
    • 普通級
    • 頁數
    • 252
    • 商品規格
    • 25開15*21cm
    • 出版地
    • 台灣
    • 適讀年齡
    • 全齡適讀
    • 注音
    • 級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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